2020 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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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12: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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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是在李嘉诚基金会鼎力支持下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内首批通过德国 TüV 莱茵公司 IS0900l 质量管理体系和 IS01400l 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位于汕头市区北片广厦新城,占地约 6.5 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 1,500 张。截止 2019 年 9 月,全院在职职工 1,764 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539 人,高级职称 348 人,博士、硕士 408 人,博士生导师 5 人,硕士生导师 70 人。

医院设有 31 个临床专科,16 个医技辅助科室。拥有骨外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病理科、儿科、口腔科、烧伤科、消化内科、医学影像科、急诊科 13 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是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转化医学中心为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实验室。

因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0 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或本院网页(//www.st120.cn)「诚聘英才」栏中具体的招聘岗位,按要求进行应聘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0 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医学硕士学位者:其本科学历不能为中医学类专业;

8、年龄条件:应届生年龄应在 30 周岁以下;除护士岗位外的往届生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符合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条件者,年龄应在 45 周岁以下。护士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往届生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护士岗位硕士往届生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具体年龄界定见各批次招聘公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程序

1、网上注册:应聘者登陆本院官网(//www.st120.cn)「诚聘英才」栏进入招聘管理系统注册成为会员,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资料。

2、网上报名:成为会员后,查看相应的招聘启事和招聘岗位,按要求进行应聘报名。

3、报名时间: 另行通知。

4、符合应聘条件名单、考试时间、公示录用名单、体检安排、签订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及报到等相关通知,均在本院官网「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公布,本院官网网址(//www.st120.cn)。

(二)应聘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 1 个岗位。

2、2020 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包括其他资格材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外语成绩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应聘简历栏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

采用面试加专业技能考试。其中面试为问答式面试,主要对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应聘者应提供《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拟录用员工考察征询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本院网址://www.st120.cn)公示 7 个工作日。

八、由于人数限制无法被录用到相应岗位的,按成绩顺序,经应聘者和用人科室同意并报院务会批准同意后,可在相近的专业或岗位予以调配。对拟调配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九、人员聘用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1. 符合《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员工进入事业编制管理规定(2019 年版)》(详见医院网站)聘用为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条件的,可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2.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可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及租房补贴等待遇。

3. 博士后人员待遇:

(1)薪酬:总年薪达 40 万以上,最高可达 78 万以上。

(2)科研启动经费:6~15 万元。

(3)按绿色通道申报职称、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等。

(4)博士后进站 2 年内,为随站流动(须提供无业证明)的配偶发放生活费每月 1,000 元。

4、博士: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同时给予安家费(20~100 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50 万),发给一年租房补贴(2,000~10,000 元/月);特殊待遇面议。

5、不符合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条件者,可录用为聘用制或合同制人员(临时工),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聘用制人员待遇:工资大专 3,800 元/月,本科 4,300 元/月。奖金按科室二级分配;单位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带薪年休假等。

6、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本院网址://www.st120.cn)公开发布,除同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站(//www.med.stu.edu.cn/)及丁香人才网(网址:www.jobmd.cn)公开发布外,无授权或委托其他网站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联系电话:88915810

联系人:谢老师吴老师尹老师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 69 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人事科

邮 编:515041

2. 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88900466

3.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88179804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9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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